(二十五)强化监督检查。对现有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建立发展环境评价机制,定期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对中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成绩突出的区县予以资金激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负责)
重庆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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