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有效激发我区科技创新活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潼南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开展2021年度区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具有科研和科技服务能力的机构,无逾期6个月未结题项目。
项目牵头单位须是潼南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应当具备项目实施的基本保障条件。牵头单位属于企业的,原则上应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入库注册,并建立研发机构;对未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申报项目的,须有市、区科技特派员牵头或参与。对入选“重庆英才计划”、“潼南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等的个人和团队参与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区内外的法人组织,通过与牵头申报单位签订协议,以合作方式联合申报和实施项目,并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二)申报项目没有获得过财政资金资助,应在潼南区内实施或示范应用,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发展政策,能促进本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有良好的信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按要求撰写、提交和归档科技报告、科技数据等项目相关资料;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申报书的目标任务设定应当具有可考核性,符合项目定位和申报通知要求。
(五)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不良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条件。
二、支持重点
此次申报的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三个类别。
(一)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瞄准国内外科技前沿,聚焦全区现代农业、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地质气象、化学化工、生态环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工程、材料科学、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项目资金资助强度一般为10万元/项。
(二)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聚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与技术创新和科技管理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教育卫生、商业模式、科技金融、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司法保障体制机制等制度创新研究,着力强化决策咨询服务,项目资金资助强度一般为5万元/项。
(三)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坚持应用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和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科技支撑,按照技术领域分为产业类项目和社会民生类项目,项目资金资助强度一般为10万元/项或20万元/项,项目实施单位应按一定比例匹配项目研发经费。
1、产业类项目以市场效益为导向,聚焦本区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需求,围绕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建筑建材、新一代信息技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特色消费品、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支持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标准的研发攻关以及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2、社会民生类项目以社会公益为导向,聚焦本区事关社会民生的文化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水利、资源能源、乡村治理、地质气象、公共安全等领域,以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示范为重点,解决制约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
三、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一年。
2、申报单位需在中小企业孵化平台申报(http://tn.cqkjfwpt.com/)?并提交加盖公章后的PDF电子版申请书,如遇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请致电67511205。
3、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止。
联系方式:区科技局科技规划科 王保军 44559690;
区科技局科学技术信息中心 李诗遥 44582889。
附件:1、潼南区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潼南国家高新区中小企业孵化平台机构用户使用手册
附件下载:潼科局〔2021〕8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重庆市潼南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