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实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型。重庆市范围内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见附件1)和《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中央在渝及市直、市属单位自行组织推荐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请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资料受理部门的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36330679@qq.com)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二、工作要求
(一)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发展主体力量的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和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认定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委:冉攀,63898012;袁毅,63896732。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渝经信服务2021013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