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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9年05月15日
发布机构: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
截止日期:
长期
文号:
适用行业推荐:
农业
关于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通知
   浏览量:753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文化旅游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农加发〔2018〕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8〕42号)精神,全面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原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原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8〕248号)。通过择优上报、市级审核、专家评选、区县反馈等程序,现认定沙坪坝区中梁镇等105个镇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南岸区南山街道放牛村等182个村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社区)”,江北区干坝村生态农业园等301个点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点”。

各区县要加强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点的规范管理,要整合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相关扶持政策,集中力量抓好示范创建,着力打造极具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各区县乡村旅游品牌、景点、产品、活动的知名度,不断丰富老百姓的休闲生活。

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将对示范创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员工和农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其示范资格。

附表:重庆市2019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点汇总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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