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激励全市各类组织和个人追求卓越,树立质量标杆,根据《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8日至5月31日
二、奖项设置
南通市市长质量奖是南通市人民政府设立的质量管理最高荣誉,分“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并设立市长质量奖提名奖,鼓励追求卓越的组织和个人。本年度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不超过5个,其中原则上包含1家中小企业,市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不超过3个。市长质量奖获奖个人1个(提名奖1—2个),获奖对象在企业家、首席质量官或者其他在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中产生。
三、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
评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评审工作按照申报推荐、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演讲陈述、综合评价、审定公示等程序进行。
四、申报条件
(一)组织申报条件
1、组织申报市长质量奖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5年以上;
(2)推行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设立“首席质量官”岗位,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质量发展工作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荣获下列荣誉奖项之一的:
①近5年获得省质量信用等级AAA级;
②近3年获得全国行业质量奖或相当等次奖项;
③近5年获得县级政府质量奖;
④近3年内2次获得鲁班奖或国优工程奖;
⑤近5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4)近3年,取得优秀的经营业绩和突出的社会贡献,其经营规模、上缴税收居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5)近3年,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资信、合同、能源计量等社会信用信誉,“三废治理”达标,工业企业获得蓝色及以上环保信用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不得申报市长质量奖:
(1)不符合国家产业、质量、环保政策的;
(2)近3年有产(商)品经国家、行业和省、市质量监管部门抽查或验收不合格的;
(3)近3年建筑企业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或超过2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其他组织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监管部门调查并追究责任的;近3年发生按行业规定有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卫生、环境及其他责任事故,存在服务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收等违法纪录的;
(4)近3年内参加各级质量奖项评定活动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
(5)近3年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的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
(二)个人申报条件
1.在本市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10年以上;
2.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重要贡献;
3.积极组织和参与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做出重要贡献,给组织和社会带来显著效益;
4.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政治坚定,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具有榜样作用;无其他违法或者严重违规不良记录;
5.所在单位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组织的主要管理者个人和所在组织不能同时申报,企业首席质量官应提供企业聘任证书或任命文件。
五、申报材料
(一)组织
1.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见附件1)。
2.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T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以总部或总公司(集团)名义申报的,应附组织框架图和必要文字,说明组织内部关系。
3.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4.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5.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所获证书复印件等证实性材料。
6.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5寸光盘)。
(二)个人
1.《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如实、完整填写。
2.自评报告。参照《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自评指南(试行)》(附件4)要求,从意识与素质、目标与计划、顾客、学习与发展、工作过程、改进与创新、结果等7个方面,详细说明在质量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质量策划、控制、改进及创新等方面的主要工作措施、成效和贡献。
3.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和自评报告内容相符,包括个人身份及各类资格证书、从事重大质量工作取得实效证明材料、质量管理科学研究成果、荣获市级以上质量荣誉证书等复印件。
4.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文件(5寸光盘)。
具体要求详见申报表填表说明。
六、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和市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围绕培育本地区和主管领域质量标杆,加大对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的宣传力度,扩大受众面,动员更多优秀组织和个人积极申报、参与创奖,加强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辅导和帮助,精心准备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的申请材料,同时对申报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2、组织和个人申报材料经各县(市、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管局)受理、初审后,由所在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或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3、请各地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相应电子版报送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朱智荣,电话:69818129;邮箱:25007663@qq.com。
通讯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06号517室。
本通知及附件、有关市长质量奖评定过程信息可从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和下载。
附件:
1、2021年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申报组织卓越绩效标准辅导情况说明
3、2021年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个人)申报表
4、南通市市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自评指南(试行)
南通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