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1〕14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楼宇产业园和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推动楼宇产业园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根据《重庆市楼宇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重庆市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租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楼宇产业园认定和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市级楼宇产业园和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的申报坚持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楼宇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均可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以《管理办法》和《通知》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切实做好市级楼宇产业园和重点培育楼宇产业园的申报、核查和推荐工作。
(二)楼宇产业园运营单位要按要求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按《管理办法》附件2列明的顺序进行装订,于11月5日前向楼宇产业园所在地经济信息委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二份(区县经济信息委留存一份,同时提交彩色PDF格式的申报材料扫描件电子档)。
(三)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做好申报情况真实性和申报材料齐备性的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于11月12日前报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联系人:刘剑,联系电话:63899285,电子邮箱:liujian@jjxxw.cq.gov.cn。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