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中小〔2021〕15号
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三)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做好申报情况真实性和申报材料齐备性的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于11月12日前报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联系人:刘剑,联系电话:63899285,电子邮箱:liujian@jjxxw.cq.gov.cn。
附件:
1.2021年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名单
2.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复核申报汇总表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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