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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16年09月28日
发布机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截止日期:
长期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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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990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

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加快我市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释放消费潜力,提升消费层次,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构建符合我市产业特色的品牌体系,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强化消费者对重庆品牌的认可度,推动供给侧与需求侧结构同步提档升级,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我市一二三产业重点领域构建起“2+3+3”品牌体系(原产和加工两大农产品品牌体系,国际化、国家级和区域性三大制造业品牌体系,文化旅游、大健康和商业三大生活服务业品牌体系),全面增强重庆品牌影响力,提升重庆品牌消费占比,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打造重庆品牌增加有效供给

根据产业特性,重点开展农业、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品牌建设专项行动,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着力开创品牌,加快供给结构升级,推动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一)农业品牌培育专项行动。

将提升品质作为农业品牌建设核心,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推动农业规模化、品质化发展,打造农业整体品牌,带动区域特色效益农业发展。

1.构建绿色生态的原产农产品品牌体系。大力推动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等品牌农产品发展,重点依托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发展地域特色农产品。优化发展设施蔬菜、有机蔬菜、特色蔬菜等蔬菜品牌,规模化发展榨菜、辣椒、花椒、油茶、油橄榄等特色蔬菜和调味品品种。丰富发展荣昌生猪、三峡生态鱼、丰都肉牛、石柱肉兔等肉类产品品牌。差异化发展脐橙、柚子、晚熟杂柑等错季上市柑橘品种。推动茶叶、蚕桑、中药材、烟叶、笋竹、林木花卉、特色水果等地域文化特征明显的产品品牌化。(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林业局)

2.建设安全健康的加工农产品品牌体系。依托我市优势农产品,大力发展下游精深加工,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业品牌,提升产业增值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火锅底料、烹饪调料、休闲食品等特色饮食文化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弘扬“重庆味道”品牌文化。提升蔬菜、柑橘、笋竹等特色农产品加工比例,做大榨菜、果蔬汁、中成药、木本油料等高附加值产品品牌。积极发展竹、藤、木等家居工艺产品品牌,提升原材料价值。发展现代烟草产业,巩固卷烟品牌。(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质监局、市林业局)

(二)制造业品牌提升专项行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支柱产业品牌建设,提升品牌认可度和溢价能力,培育新兴产业品牌,抢占产业先机。以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为重点,加快产业集聚,推动制造业提质转型升级。

1.升级汽车、电子、装备等先进制造产业品牌,增强国际影响力。支持整车企业提升品牌形象,零部件企业改进质量和性能,推动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建设国际重要汽车产业基地。鼓励电子信息企业完善产业链,发展上下游芯片、显示和终端品牌产品,打造国际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鼓励摩托车、跨座式单轨交通、风电装备等优势产业走出去,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装备制造基地。积极培育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增长的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虚拟/增强现实等新兴产业品牌。(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质监局)

2.优化材料、化工医药和能源等基础工业品牌,融入全国产业体系。推动冶金、建材等传统材料产业向新型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剔除无效低质供给,鼓励玻纤复合材料、石墨烯等新材料产品开发应用。促进聚氨酯、尼龙、聚酯等优势化工新材料和高效农药、化肥、涂料等特色精细化工产品集聚化品牌化发展,优化化工产业结构。推动化学药、生物药、医疗器械及耗材等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构建医药健康品牌集群。进一步扩大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品牌优势。(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3.做强家电、服装、轻工等消费产业品牌,提升居民消费品质。鼓励家电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发展智慧家电产品,引领产业发展,增强品牌竞争力。挖掘渝绣苗绣、綦江版画、荣昌夏布、城口漆器等传统文化工艺品品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服装企业强化产品设计,丰富面料种类,形成舒适、时尚、个性的“渝派时装”品牌特色。建设大足五金、奉节眼镜、垫江钟表等文化特色轻工产业,提升品牌集聚度。做强梁平塑料、永川造纸、巴南日化等生活特色轻工产业,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委、市质监局)

(三)生活服务业品牌建设专项行动。

丰富服务业门类,拓宽服务领域,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大力发展差异化服务业品牌,改善生活服务品质,培育发展一批新兴服务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助推我市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强化大足石刻、仙女山、金佛山、长江三峡、钓鱼城、白鹤梁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或准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品牌保护和开发,扩大红岩文化品牌影响力,打造“二战远东指挥中心”抗战历史文化品牌,挖掘巴渝悠久传统历史文化品牌,升级重庆现代文化品牌。依托我市特色和优势旅游资源,围绕“山水之都,美丽重庆”旅游主题,以山水都市、历史文化、世界遗产、观光休闲度假、森林体验养生等为发展重点,打造渝东北旅游金三角和渝东南旅游长廊等旅游集群品牌,提高西部动漫节、重庆文博会、重庆演出季等文化活动的品牌影响力,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牵头单位:市文化委、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发展健康产业品牌服务市民生活。依托我市丰富的医疗资源,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扩大“重医”“三军医大”等医疗品牌影响力和服务范围,鼓励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稳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社区综合服务,培育一批集家政、儿童托管和居家养老服务为一体的生活服务中心品牌。进一步完善奥体中心等公共体育场馆设施,提升重庆国际马拉松赛、长寿湖国际铁人三项赛等赛事品质和影响力,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加强赛事品牌资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积极发展体育用品产销、体育旅游、体育电子竞技等新业态品牌。(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丰富商业品牌方便市民消费。打造国家中心城市商业形象窗口和国内重要商旅消费目的地,建设解放碑等6大商圈品牌,朝天门来福士广场等3大观光型商业地标,布局6大新兴零售商业地标,在8个边贸区县(自治县)推进省级边贸中心建设。培育“渝洽会”、汽车展、房交会等一批会展品牌,发展一批龙头会展企业,鼓励会展企业参与国际展览协会等国际组织认证,推进悦来会展产业集群建设。弘扬以重庆火锅等为代表的“渝菜”饮食文化,打造一批国家级特色美食街(城),鼓励餐饮行业整合发展,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餐饮品牌。(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城乡建委、市规划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引导消费升级优化需求结构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基础设施,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扩大基本消费;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发展个性消费,满足不断升级的居民消费需求,引导消费品质升级。

(一)健全公共服务促进基本消费工程。

推动各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就业。促进城市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稳步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减少市民后顾之忧。规范市场,打击计量欺诈,维持物价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整治,宣传普及产品质量和消费知识,增强农村居民对品牌产品的认知和认可度。适时恢复“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等活动,扩大农村品牌产品消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推动人口向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聚集,释放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二)丰富多元供给升级个性消费工程。

鼓励居民根据个性健康、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升级生活方式,改善生活品质。完善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改进消费体验。鼓励养生养老、休闲度假、体育建设、文化娱乐等多种形式的服务业发展,丰富市民个性消费渠道。依托夏令营等形式,推动职业技能、文化艺术、卫生健康等专业培训服务消费。合理开发航空、游艇、探险等高端消费服务业,满足高端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体育局)

四、强化基础建设促进品牌消费

完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品牌评价体系,提供品牌建设依据,树立诚信意识,提升品牌可信度,加大重庆品牌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市民积极消费重庆品牌,实现供需结构同步升级。

(一)提升质量标准完善品牌评价体系行动。

强化质量技术基础支撑,构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健全粮食、蔬菜、食用油等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基础设施、技术支持和问责制度建设,实施制造业质量和品牌标杆对比提升工程,规范服务行业评价标准提升服务水平。提升质量标准,积极制定页岩气、休闲食品、汽车零部件等优势产品地方标准,力推升级为国家标准,支持企业制定高于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优势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和国家标准。建立各领域各层级品牌评价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质量品牌评价,针对不同产业特性开展地方质量品牌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构建企业诚信体系提升品牌诚信度行动。

结合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规范企业数据采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加大信息开发利用力度。将信用记录作为评选“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名牌产品”“重庆市著名商标”等的重要参考,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通过“信用重庆”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等平台依法进行公示。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督促企业坚守诚信底线,提高信用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重庆营管部)

(三)宣传推广重庆品牌促进重庆品牌消费行动。

依托电视台、电台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加大重庆品牌宣传力度,展示产品品牌文化、时尚理念和优秀品质,提高品牌认知度和认可度。鼓励优质产品宣传信息冠以“重庆”特征,形成“品牌重庆”协同效应。积极参与国家对外品牌宣传活动,依托重点出入境口岸、“渝新欧”铁路、博览会等对外窗口设置重庆品牌展示区,扩大知名度。设立“重庆品牌周”,联合本地知名品牌企业和媒体,讲好品牌故事,开展重庆品牌巡回宣传和展销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支持商场、批发零售企业提高自主品牌商品比例,扩大自主品牌、重庆品牌、定制化商品比重。鼓励居民消费重庆品牌产品和服务,落实国家促进消费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我市居民消费的支持政策,增强重庆品牌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市文化委、市商务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五、保障措施

(一)实施创新驱动。

 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大创新投入,鼓励创新创造,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不断推出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质量和性能,为企业打造品牌提供原动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与传统三次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大品牌战略研究力度,研究品牌培育提升推广机制,探索供需结构协同升级机制,加快本地品牌发展壮大。加大品牌领域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完善评价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

(二)优化政策环境。

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各类品牌的评比与管理,形成全市品牌管理体系。健全品牌发展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支持、引导和保护重庆品牌建设和消费。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商品监管全覆盖。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关系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食品、药品。维护公平竞争,打击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知识产权局)

(三)强化激励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各类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企业加快品牌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研究支持重庆品牌发展的财政政策,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对重庆品牌的推广、营销给予奖励和扶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

(四)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指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落实措施,着力强化重庆品牌建设,推动供需结构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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