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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索引号:
生成日期:
2021年11月09日
发布机构: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截止日期:
2021-11-19
文号:
綦经信〔2021〕163号
适用行业推荐:
綦经信〔2021〕163号
关于开展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綦经信〔2021〕163号    浏览量:1178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提升,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开展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方向
      (一)支持领域。采取以奖代补、事后补助的方式,重点用于助推企业成长、引导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等领域。
      (二)支持方向。详见《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支持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綦江区行政区域内(不含万盛经开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资源类及资源加工类企业,下同);
      2.申报时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3.申报时同一项目未获得其他同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分类申报条件。
      各项目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11月19日前(逾期不接受申报,稳增长奖补项目除外,下同),自愿向区经济信息委提交申报资料,区经济信息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企业,区经济信息委邀请市经济信息委专家库内专家或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的项目(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奖补项目除外),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20个月,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
      (二)各街镇园区负责动员本辖区有意愿的工业企业积极申报。
      (三)同一法人企业单批次项目申报原则上申请不超过三个项目,同一项目只能申请一个支持领域和方向的资金,避免多头申报。
      (四)申报单位在11月19日前将项目申报电子档资料和纸质资料(见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到区经济信息委。
      五、拨款程序
      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区经济信息委根据项目计划投资核定补助金额,经委党组审议通过,送区政府分管工业和信息产业的领导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安排资金,拨付到企业。
      六、后续管理
      获得资金的企业,需在项目备案工期内完成全部投资和建设内容,逾期未完成的(因发生不可抗力影响除外),全额回收补助资金。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48662106
      附件:1.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2.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项目申报书模板
                4.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5.2021年綦江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

2021年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一、区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一)支持对象:认定为2021年区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区内项目。
(二)申报条件:通过2021年区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认定。
(三)奖补标准:按照符合补助标准的设备实际投资额(含软件部分)的8%给予资金补助,综合排名前2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综合排名3-7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四)申报材料: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通过2021年区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认定的佐证资料;3.申报区级试点示范项目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申报资料;4.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五)收件科室:产业发展科(谢伟,48662106)。
二、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项目
(一)支持对象:2021年度对企业信息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改造、运用信息化生产管理手段或运应用第三方工业互联网平台(云平台)的云产品和云服务,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1.项目已完工,开工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2.优先支持已通过或正在申请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的企业。
(三)奖补标准: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材料: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项目申报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项目投资备案证或董事会立项决议;4.项目建设合同及发票,含相关设备、采购服务清单;5.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五)其他事项:区经济信息委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合格性评审并综合评分,评分前15名的项目纳入2021年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项目支持范围。
(六)收件科室:产业发展科(谢伟,48662106)。
三、支持綦江区齿轮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一)支持对象:对綦江区齿轮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及联盟成员实施的原料联合采购、融资、技术创新等项目予以支持。
(二)支持内容:
1.技术攻关奖补。鼓励区内产业联盟立足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围绕着影响和制约我区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等难题,整合联盟成员单位优势,开展联合技术攻关项目,推动产业重大科技突破,根据项目实际投资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新平台奖补。鼓励区内产业联盟集成产学研各方力量组建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开放共享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优质资源,形成联盟技术创新体系,对联盟成员合作共建、并成功认定的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按照获得国家和市级奖励金额的10%,对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
3.市场合作奖补。鼓励区内产业联盟引导成员通过联合采购原材料降低生产成本,按照联合采购使用原材料的采购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照联合采购并使用原材料金额的0.5%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申报材料: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项目申报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所申报项目的相关文件、合作协议等;4.项目相关合同、协议及发票,含票据清单;5.联盟或企业对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6.其他项目佐证资料。
(四)收件科室:产业发展科(谢伟,48662106)。
四、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奖补
(一)支持对象:认定为2021年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
(二)申报条件:通过2021年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但未获得市级专项资金补贴。
(三)奖补标准:按照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区级配套奖励。
(四)申报材料: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项目申报书);2.通过2021年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佐证资料;3.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五)收件科室:产业发展科(谢伟,48662106)。
五、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奖补
(一)支持对象:区内企业实施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贯标项目。
(二)申报条件: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
(三)奖补标准:对2020年1月1日以后首次通过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企业(以评定机构认定证书为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可与市级奖励重复享受)。
(四)申报材料: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的佐证资料;3.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五)收件科室:产业发展科(谢伟,48662106)。
六、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奖补
(一)支持对象:认定为2021年度綦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庆市綦江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綦经信〔2021〕61号)文件中公布企业(详见附件5)。
(三)奖补标准:对2021年新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綦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3.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五)收件科室:经济运行科(陈林利,48655375)。
七、区级绿色制造项目奖补
(一)支持对象: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的区内企业,成功创建区级或直接创建市级节水型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申报条件:通过市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认定,通过区级或市级节水型企业审核认定。
(三)奖补标准:对2021年新认定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2021年新认定为区级或市级节水型企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项目申报书);2.成功创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节水型企业的佐证资料;3.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五)收件科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黄庭钥,48662578)。
八、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奖补
(一)支持对象:全区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全年产值报送达到1亿元以上,年增速超过15%,税收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优质企业(产学研合作奖补、专精特新奖补两类项目不受本条件限制)。
(三)奖补标准:
1.产学研合作奖补:鼓励支持区内企业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对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效益的按照产值情况予以奖励,以销售发票金额(不含税金)为依据。对累计产值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000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
2.专精特新奖补: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精细化生产、管理精细化、精细化服务改造,对2021年首次获评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25万和50万元奖励。
3.稳增长奖补: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量和增幅10%以上为标准,经统计部门认定后,每年按照区内排名前10位的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10万元,根据名次奖励金额依次递减。本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申报时间不受规定项目截止日期限制。
4.民营双百企业流动资金融资贴息: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入选2021年重庆市“双百企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的2021年度重庆市100户重点工业企业和100户成长型工业企业)的区内民营企业,在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0月31日期间存续的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发债额度、融资租赁额度等给予年2%以内的贴息,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其中贴息范围为申报期内企业存续的:国内和海外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集团财务公司流动资金贷款;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券;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方式获得的流动资金。贴息金额测算公式:贴息金额=2021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相关贷款实际支付利息金额*2%/贷款实际利率。
(四)申报材料:1.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含项目申报书);2.项目真实性承诺书;3.纳税申报表;4.申报产学研合作的需相应佐证资料;5.申报专精特新奖补需相应佐证资料。6.民营双百企业流动资金融资贴息项目需提供贷款情况明细表及相关合同等。
(五)收件科室:经济运行科(袁丁,48655375),招商融资科(刘萌,48662213)。




附件2


綦江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申报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上年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收入

实现利润

上缴

税金

出口(万美元)

项目

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申报项目方向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

申请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用途

(说明财政专项资金具体计划用途)

项目投资概算

投资类项目填写

项目已投资金额

投资类项目填写

项目已完成进度(%

投资类项目填写

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预计年经济效益

营业收入

 

利润

 

税金

出口(万美元)

项目其他绩效

降低成本    万元;提高生产运营效率   %,降低不良品率   %,提高能源利用率    %。节约能源    万吨标煤,节约用水   吨,固废利用      吨等

填表人:                

联系手机:                 

填表时间:



附件3

项目申报书模板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实施工期(X年X月至X年X月)。
(四)项目实施目标及内容。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
(六)项目技术分析及实施计划。
(七)项目前期工作及当前进展情况。
(八)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三、申请专项资金用途
四、项目申报条件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报方向所列申报条件对应要件佐证资料。
(二)投资项目立项材料。
(三)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及报统佐证材料。
(四)项目投资补助标准佐证资料、票据清单(表格)。
(五)其他重要资料。

附件4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项目做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且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单位XXX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无存在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地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三、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担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5

2021年綦江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2

重庆恒亚实业有限公司

3

重庆鑫茂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

重庆市綦江区壹合食品有限公司

5

重庆宝浩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6

重庆乾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7

重庆金星股份有限公司

8

华芯智造微电子(重庆) 有限公司

9

重庆星旭铝业有限公司

10

重庆市渝派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11

重庆朝国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12

重庆天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3

重庆綦航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4

重庆顺利永纸制品有限公司

15

重庆綦铝科技有限公司

16

重庆市綦江区余江齿轮有限公司

17

重庆三立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18

綦江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19

重庆市綦江区宏利汽配有限公司

20

重庆市首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1

重庆永和直锥齿有限公司

22

重庆友利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3

重庆宏隆齿轮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24

重庆康田齿轮有限公司

25

重庆綦远远成铝业有限公司

26

重庆饭遭殃食品有限公司

27

綦江精锐达重型齿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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