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市科技局结题的项目等符合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项目。
二、申请材料:《璧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见附件)和佐证材料装订在一起(算一份),纸质件一式一份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交到新政府2号楼608室(双星大道369号),盖章后的扫描件(包括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发送到邮箱:925143445@qq.com,电子档统一命名为:XX公司XX奖,联系电话:41440152。
佐证材料清单:1.高新技术企业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2.重庆市科学技术奖配套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奖励文件、奖励证书、资金分配表复印件;
3.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结题文件及资金划拨凭据复印件。
4.其余奖励参照以上佐证材料清单。
(备注:1高企认定文件只需打印认定红头文件首页和单位所在页即可;2.证明材料要盖公司鲜章;3经办人提供单位介绍信并盖章,介绍信没有固定格式)。
三、注意事项:
1.《璧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中经办人的联系方式务必是能拨通的,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单位鲜章。
2.推荐自荐单位(个人)意见处,必须签字盖章。
3.同时有两项及以上奖励的请填写到一张申请表中,不用分开填写。
4.根据奖励办法,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30万,复审通过奖励10万。
附件下载:
璧山府发〔2012〕58号(关于印发璧山县促进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
附件:璧山区促进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