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万州区创新创业
示范团队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着力打造长江上游“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先行示范区,加快推进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行动计划,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示范团队,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根据《重庆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渝委办发〔2019〕52号)和《万州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万州人才办发〔2019〕6号)有关精神,按照全区人才工作安排,区委人才办决定启动2019年万州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两化”先行示范区、紧扣“一心六型”,2019年重点遴选培育一批全域水质、循环智能型工业、山地高效型农业、集散服务型旅游业、绿色智慧型物流业、特色融合型文创产业、休闲养生型康养业以及城市规划、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文旅融合发展等行业领域及特色产业发展,符合万州城市总体定位、生态与产业发展导向,能够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区级创新创业示范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应符合《万州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以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为核心且在万州注册满3年的企业。团队核心人员应由熟悉企业管理、成果转化应用、市场营销和创业投资等方面的人员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对其拟开发的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有明确的融资计划和融资规模,商业模式清晰。
(二)企业内部开展技术革新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有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且在万州注册并入库“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的企业。团队成员一般7—15人,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企业技术研发骨干力量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负责人应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开发的产品正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够为所在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所在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的相关研发平台;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
(三)开展技术转移服务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主要是高等学校、中职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成员一般7—15人,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人的技术研发骨干构成,其中团队负责人应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通过为合作单位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使其在产品质量、营销收入、税收贡献等方面大幅提高,或产生较大社会效益。
(四)开展科技创新研发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或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的创新研发团队。团队成员一般7—15人,团队核心人员由不少于3人的研发骨干构成,其中团队负责人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所依托创新平台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
(五)其他行业领域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文旅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等其他行业领域内创新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等取得突出成绩的在万州注册法人单位。团队成员一般7—15人,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人的骨干成员构成,其中团队拥有1项及以上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不同于已有商业模式的核心运营管理经验和体制机制。
已入选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三、遴选程序
申报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申报推荐:按照万州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申报条件,创新创业示范团队依托所在单位组织申报,所在主管(行业)部门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上报区委人才办。申报团队须如实填报《万州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及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二)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办按照申报条件,会同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等部门对申报团队进行审查。
(三)专家评审。区委人才办聘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团队的产品开发、项目实施、成果成效、下一步计划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团队陈述、专家提问、讨论等形式,由专家评审组差额提出建议名单。
(四)组织审定。区委人才办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提出拟入选团队名单,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公布。入选团队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四、支持措施
享受《万州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支持措施。
五、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团队严格按照各自申报渠道,及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所在主管(行业)部门遴选推荐。各团队只能通过一个申报渠道,申报五个团队类型中的一个类别。已入选市级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不再申报。原有的区级重点创新团队不得以变换团队或项目名称或以更换团队成员的形式进行重复申报。
(二)各主管或(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好中选好、优中选优,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中央、市属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报区委人才办。
(三)本次申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各主管(行业)部门抓紧审核推荐,区委人才办受理时间截止为11月29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规范,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签章完善)一式三份,科研诚信承诺书和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将纸质件和电子档同时报送区委人才办(万州区委组织部人才和干部教育科)。
(五)对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 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区委组织部人才和干部教育科:任华、胡全 58129098
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罗忠平 58298185
区科技局:叶舰 58222010;吴珺 58226012
地址及邮编:万州区江南大道1号万州区委办公大楼422房间,404000
附件:1.万州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申报书
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
附件:3.万州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推荐汇总表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