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发〔2021〕11号)、《关于印发〈万州区工业强区十条措施〉的通知》(万州委办〔2021〕26号)、《万州区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政策措施(试行)》(万州府办发〔2019〕28号)、《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万州府办发〔2021〕50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围绕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双碳”行动、绿色金融、外向型经济、提质增效等方面,支持智能化建设、制造业标准制(修)订补助、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16个方向的项目。
二、资金扶持方式
采取事后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符合上级财政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应先向上争取,智能化建设补助、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获得区级以上扶持额度低于本方案标准的予以补足。同一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同时享受区级的其他财政性资金扶持;单个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不含“一事一议”支持事项)。单个项目按具体标准测算出拟支持额度低于1万元的不予支持(研发投入补助除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1. 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独立法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执行);
2. 具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 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申报时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名单。
4. 申报时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正常报统。
(二)分类申报具体条件
各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受理。企业本着自愿原则申报,并请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含各方向要求的其他资料)报送《申报指南》中指定的联系单位及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区经济信息委、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按职责分工完成相关项目审核,并按相关程序送审。
附件:
1. 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 项目申报资料
3. 2021年度万州区智能循环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4.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模板)
万州区经济信息委 经开区经发局
2021年10月25日